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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利川市總工會擬面向社會公開聘用1名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聘用條件
(一)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政治立場堅定,品行端正,作風嚴謹,辦事公道,熱心服務職工群眾,廉潔自律,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。
(二)掌握國家和地方勞動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,熟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、財務制度,以及勞動工資、社會保障、勞動安全衛生等相關專業知識。
(三)熟悉集體協商和職工民主管理工作,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,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、協商談判能力和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(四)身體健康,具有一定從事調查研究、化解勞動爭議矛盾、開展集體協商代表和職代會代表培訓的能力。
(五)男女不限,優先從獲得市級以上表彰、具有企事業單位工會工作經驗的退休人員中選聘,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,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68歲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予聘用。
1.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,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,受過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處罰的;
2.曾被收容教養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;
3.被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;
4.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;
5.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6.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的;
7.在職人員、現役軍人、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、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。
二、聘用程序
(一)報名
1.報名時間:2023年5月12日至5月22日,上午9:00至下午17:00。
2.報名地點:利川市總工會101辦公室(普庵社區竹園巷1號)。聯系人:朱仕偉;聯系電話0718-7266090、15587672785。
3.報名要求:報名時需本人持身份證、個人簡歷、獲獎證書等原件現場報名。同時上交彩色免冠1寸登記照3張。
(二)審查(2023年5月23日-5月30日)
現場報名初審合格后提請市總工會黨組研究,并報省總工會審批同意后,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。